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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写篇日志惦记这个即将来临的初夏
作者: 也许我适合你 31岁 | 广西-桂林 2011-07-03 01:59:59 | 857
    毕业了,工作了,弹指间,1年时间过去了。兴许很久没有再写过文字了,悲伤的严肃的嬉笑的开心的不开心的甚至那些回忆那些过往都已然成了烟云。我是一个很懒惰不想动脑筋的人,所以,如果不以文字来承载,那么时光一过,若非开心幸福的事情,那么总会抛掷九霄云外成为过眼烟雨。

    偶然听到阳朔这么一个词,很熟悉很遥远。还依稀记得最后一次去阳朔的情景,阳光明媚万里晴阳,那时的我还是卷发,而listen还在身边,你的身上还穿着那件碎花吊裙,和我送的converse。那时的河水很清澈,流沙烁烁。最记得的是在西街我从身后偷袭你给你来了一个结实的熊抱,再接着一个背摔把你放到在路上,然后慌慌张张跑开等你来追我;也还记得在西街口买的那串花环戴在你的大头上显得那么好看;当然更会记得我们每次都去买的羊肉串和瓦罐汤。噢,当然还有我们唯一一次买过的整只烤鸭。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个时候的大学时光是最想要的,甚至偶尔间,经过MTR,都会很自然的点一杯鸳鸯奶茶。虽然很难再品出你亲手调制的那种味道,但是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奶茶加咖啡的口感。你走了,回到了你的地盘,我还留在这里,身边的朋友来来去去应接不暇,也陪朋友去过MTR,但是总会不经意间想起你在那边会不会喝不到这种味道。你说,万一你在山东开一家奶茶店,专门做鸳鸯奶茶,会不会成为另一家星巴克。

    大学四年很快就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甚至还不曾品味。如果要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愿意在大一就认识你,而不是大三。别人说,友情比爱情更重要,我同意。当初你问过我,如果我们大一就认识是什么样子,我想我们一定会很开心,如果我们大一就认识,那么我们就可以做4年的红颜知己而不是2年。不,是1年,最后一年你恋爱了。

   有时候,在吃饭间隙在上班路上,你是如此的有魔力让我想起你,我讨厌你回到那边。现在你走了,虽然身边的朋友来来往往,但总缺少点什么。好吧,也许很难再邂逅到一位像你这样如此重要的红颜知己了。

    有空的时候,很想到阳朔去走走,听闻那边新开了一家味噌拉面拉面,好想带你去吃,可惜你不在。不知道这辈子你还会不会有机会再来桂林,也不知道你是否有机会看到这篇日志,不过还是希望你在北方过得很好很幸福。去年的夏天,你离开了,今天即将来临的初夏,写下这篇日志惦记我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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