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听到阳朔这么一个词,很熟悉很遥远。还依稀记得最后一次去阳朔的情景,阳光明媚万里晴阳,那时的我还是卷发,而listen还在身边,你的身上还穿着那件碎花吊裙,和我送的converse。那时的河水很清澈,流沙烁烁。最记得的是在西街我从身后偷袭你给你来了一个结实的熊抱,再接着一个背摔把你放到在路上,然后慌慌张张跑开等你来追我;也还记得在西街口买的那串花环戴在你的大头上显得那么好看;当然更会记得我们每次都去买的羊肉串和瓦罐汤。噢,当然还有我们唯一一次买过的整只烤鸭。
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那个时候的大学时光是最想要的,甚至偶尔间,经过MTR,都会很自然的点一杯鸳鸯奶茶。虽然很难再品出你亲手调制的那种味道,但是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奶茶加咖啡的口感。你走了,回到了你的地盘,我还留在这里,身边的朋友来来去去应接不暇,也陪朋友去过MTR,但是总会不经意间想起你在那边会不会喝不到这种味道。你说,万一你在山东开一家奶茶店,专门做鸳鸯奶茶,会不会成为另一家星巴克。
大学四年很快就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甚至还不曾品味。如果要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愿意在大一就认识你,而不是大三。别人说,友情比爱情更重要,我同意。当初你问过我,如果我们大一就认识是什么样子,我想我们一定会很开心,如果我们大一就认识,那么我们就可以做4年的红颜知己而不是2年。不,是1年,最后一年你恋爱了。
有时候,在吃饭间隙在上班路上,你是如此的有魔力让我想起你,我讨厌你回到那边。现在你走了,虽然身边的朋友来来往往,但总缺少点什么。好吧,也许很难再邂逅到一位像你这样如此重要的红颜知己了。
有空的时候,很想到阳朔去走走,听闻那边新开了一家味噌拉面拉面,好想带你去吃,可惜你不在。不知道这辈子你还会不会有机会再来桂林,也不知道你是否有机会看到这篇日志,不过还是希望你在北方过得很好很幸福。去年的夏天,你离开了,今天即将来临的初夏,写下这篇日志惦记我的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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