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经历
作者:
哈哈笨熊0
48岁 | 广西-桂林
2019-01-21 20:41:25
|
314
2018年12月16日,在交流了不到一个月之后,我独自驾车从高速公路去云南文山州富宁县,单向行程774公里,往返1500多公里,去会一个很肯定要结婚的据她自己说22岁的小姑娘,微信聊天时她介绍她的家庭情况:妈妈跟人离家出走,爸爸郁闷终日酗酒而死,她与两个年幼妹妹跟随奶奶生活,如果这样的话,她是过得很清贫。 我上班的特点是一月只有五天休息,坐动车到昆明转车很费时间,我想当天赶回不耽误第二天上班,于是只有开车从高速公路去云南才行,且往返近20小时,我备好路上的食品,打算到云南富宁后,接到人就往回赶,在路上吃午餐,这个安排提前一个月告诉了小姑娘,让她做好准备,在县城等我,车一到马上上车,不要耽误时间,小姑娘也答应了(几次视频,我这边图像清晰,小姑娘那边只有影子,看不清楚相貌,小姑娘说是上山打材时摔坏了视像头,我选择相信她)。16号上午6点我上了高速,下午14:00,还有十几公里到目的时,在一个服务区里我微信和她联系,她说突然肚子疼,住院了,差住院费800元,我回复说可以去医院接她返回桂林住好一点的医院,我方便照顾,她避而不谈,只坚持要钱,最后,要钱无果后,她突然翻脸骂我时傻B,她就是想玩玩我的,随后删除了我。 我除了赶紧返回,别无选择。
返回到桂林时已经时第二天凌晨0:40,也就是独自一人开车近20小时,返回途中困倦想睡时赶紧吃一个槟榔提神,马上就近找一个加油站服务区停车睡半小时,然后再走,就这样走走停停,总算安全到家,这一趟来回高速路费689元(去347元,回342元),加油796元,准备的食品不算,花了1400元左右,得到的是一场骗局,小小的收获是我的小车性能不错,1500公里没有出现任何毛病,油耗是百公里7.5升油。虽然我付出了1400元,但是是用在我自己身上,对方一分钱没捞到。代价是12月20日,交警短信提示我12月16日上午在高速公路中的某段路超速10%以上~20%以下,扣3分,罚款200元。
这是我的一次教训,以后对方要见面,可以,就在高速路口收费站见,不去任何酒店餐馆,不给“托”留任何可乘之机。真心交友的话,付出点是值得的。打着“交友”幌子不见面就想索要钱财(诸如“红包”,“路费”,及各种巧立名目的“费”),就无需在我这里浪费时间了,我是真诚交友,不会问女生要一文钱。
本篇文章来源于[爱情人网,www.iqingren.com]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