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在一起也许是为了好玩,为温暖,为了有个依靠。同居开始的时候,彼此会觉得很新鲜,因为是第一次跟一个异性在一起生活,多么的新鲜,甚至觉得幸福感,特别是女人,女人是一种感情动物,很容易被生活的点滴感染,被细节自我感动,如果这个男人是女人同居的第一个男人,那么女人尤其得记上一辈子。
可当最初的期望、激晴过了,女人能感到什么,大部分女人感到的是同居的关系里最本质的缺点——缺乏安全感,责任感。因为你不是他妻子,所以法律没有能力保护你,因为同居是见不到光的!直接而言,同居分手,就是省去财产分割的一次“离婚”。
当你在尽着妻子的职责,却没有享受到妻子的权利。对于他,你没有任何的威胁力。多次的争执后,你泪丧地发现彼此都是自由的,互不干涉,如果女人痛下决心,可以立即收拾东西决绝离去。两人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没有执子之手,与之偕老的约定。你对于他也许只是某段时期的过客而已。
同居是一种渺茫的等待,不知道这种等待将会以何种方式何时告终,最终曲终人散。等待的过程中悲大于喜,女人不断质疑男人的诚意,不知道他是否将自己纳入人生的规划——与其这样等待,那还在等什么?与其一心只为男人考虑,专心服侍他,他的一句“你不懂浪漫,缺少女人味”就能让你噎个半死。还不如先把自己保养得鲜润点。然后再又痛又快地结束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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